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9-26 14:13 甘肅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選擇認定機構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金塔縣教育局。駐金塔縣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可在我縣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五)體檢
1.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模板見附件2)并按要求裝訂。
2.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流程,在金塔縣域以內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金塔縣人民醫(yī)院、金塔縣中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以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3.妊娠期內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六)現場確認
1.申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2024年10月28日9:00-2024年11月1日18:00。
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金塔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業(yè)務辦理區(qū)教育窗口進行現場確認,聯(lián)系人:馬春艷,聯(lián)系電話:0937—4561001,18298743216。
2.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進行現場確認的,可委托代理人進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自行下載打印《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如實填寫并簽字摁手印確認。代理人進行現場確認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現場確認的相應材料。
3.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現場確認”應出示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須在有效期內)及復印件。
(2)申請人相關戶籍材料:
①以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原件及復印件;
②以居住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申請人為駐甘部隊現役軍人(武警),應出示由所屬部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申請人隸屬該部隊的人事關系證明及有效現役軍人(武警)證件及復印件。
(3)《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24年下半年認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
(6)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香港警務處、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身份證明局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需及時到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申請人自行將函件交給香港、澳門相關部門,由其核實后將核查結果交給相關認定機構。臺灣地區(qū)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②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到有關部門核查。
(7)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將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須現場出示;比對不成功的,須現場出示。)
①學歷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港澳臺學歷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供在學信網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各地認定機構應當加強學歷真?zhèn)涡詫徍耍⒃趯W信網驗證申請人學歷。
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現場確認無須出示的紙質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信息系統(tǒng)進行比對,無須現場出示。
(七)證書發(fā)放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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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肅省2020年以前具備中等學歷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yè)辦學資質學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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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24年下半年認定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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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權委托書 |
金塔縣教育局
2024年9月20日
原文標題:金塔縣202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_l7lL29Pv9SrOMsTpvzg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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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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