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eijing.hteacher.net 2022-09-14 17:52 北京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為做好本區(qū)2022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受理范圍
1.本區(qū)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本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本區(qū)戶籍的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4.本區(qū)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5.在本區(qū)居住且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fā),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6.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7. 駐本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本區(qū)受理資格種類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受理基本流程
本次受理采用申請人“網上報名——現場受理”的方式,具體如下: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9月16日上午7:00至9月22日下午4:00;
(2)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
(3)網報入口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2.現場受理
(1)受理時間:9月26日至9月29日(8:30-11:30 13:00-17:00);
(2)受理地點:北京市懷柔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懷柔區(qū)雁棲大街53號);
(3)發(fā)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zhí)
現場受理通過的申請人按工作人員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zhí),憑通知或回執(zhí)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三)申請教師資格具體流程
詳見《附件1: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四)重要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認定機構網上審核及申請人現場受理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經各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1.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或預約時填寫或上傳的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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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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