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unan.hteacher.net 2022-05-23 13:11 湖南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1)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成功者先參加答辯,答辯成績在80分及以上者方能進入上微型課環(huán)節(jié),上微型課人員為資格復審對象。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報名成功者即為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下列資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前將復印件按序號的順序整理好):
(1)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①株洲市天元區(qū)2022年面向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②《株洲市天元區(qū)2022年面向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教師學業(yè)情況鑒定表》(2022屆本科生需提供,見附件4);③有效身份證;④學歷證(2022屆畢業(yè)生需上傳填寫完整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及學信網(wǎng)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音、體教師崗位有主修專業(yè)要求的,還需提供“成績表”等能證明主修專業(yè)的相關資料;⑤教師資格證(如暫不能提供,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合格證明(NTCE)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原件);⑥普通話水平等級證;⑦提供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考生還須提交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承諾書(模板見附件5)。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
①《株洲市天元區(qū)2022年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6);②有效身份證;③學歷證;④教師資格證;⑤普通話水平等級證;⑥職稱證及相關文件;⑦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及相關文件;⑧公辦學校教師(含在編及代課教師)報考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及所在教育局出具的有經(jīng)手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見附件7)、民辦學校教師報考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的有經(jīng)手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經(jīng)歷證明(見附件7);⑨非在編教師還需提供近一年聘用合同和單位購買社保記錄。
3.考生應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資格。
(六)面試
1.面試開考比例。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教師崗位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未達到相應比例的,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2.面試的安排:面試的時間與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1)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huán)節(jié)。
①答辯:答辯時量為3分鐘,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答辯成績設最低分數(shù)線,答辯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直接淘汰,不進入上微型課環(huán)節(jié)。
②上微型課:答辯成績在80分及以上者,進入上微型課環(huán)節(jié),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上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面試采取上微型課形式進行。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統(tǒng)計總成績,不進入下個環(huán)節(jié)。
(七)術科測試
1.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崗位進入上微型課環(huán)節(jié)考生參加。
2.術科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3.術科測試時間與地點見株洲市天元區(qū)政府門戶網(wǎng)的信息通知。
(八)總成績確定
1.面向普通高校2022屆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總成績(音、體、美教師)=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60%+術科測試成績×20%
總成績(非音、體、美教師)=答辯成績×20%+上微型課成績×80%
答辯、上微型課、術科測試(音、體、美教師)、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上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
上微型課成績即為總成績。按照上微型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
(九)體檢與考察
1.體檢
①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根據(jù)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對象(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加試答辯,以加試答辯成績高者進入)。
②體檢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增加吸毒情況檢測項目,經(jīng)醫(yī)院確認已受孕的體檢對象保留體檢資格。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①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疾觳扇⌒藕姾⒆咴L調查、座談、查閱資料、政審等形式進行,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②初審和復審時未提供教師資格證,應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2022屆應屆畢業(yè)生在初審和復審時未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考察資格。
3.遞補
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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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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