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1-05-24 11:43 浙江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浙江教師招聘安排
報名時間: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至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
筆試時間:見公告
備考推薦:2021年教師招聘考試面授課程
為滿足浙江省瑞安中學教育教學需要,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學教職工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高中信息技術教師(專業(yè)技術崗位)2名、信息管理員(管理崗位)1名,均為全額財政撥款事業(yè)編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戶籍或籍貫為浙江省;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具有拼搏奉獻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對口專業(yè)。
(二)教師崗位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師范類畢業(yè)生:本科階段須是師范類,大學本科期間曾獲得校級(及以上,下同)“三好學生”榮譽、或獲得校級三等獎學金及以上、或綜合成績排名為其所讀學校同專業(yè)前20%,具有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
(2)非師范類畢業(yè)生:“211”(入選國家“211”工程的大學,下同)或“雙一流”(創(chuàng)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下同)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具有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至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2.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的《2021年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報名表》(附件1),貼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張。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3)學歷證書。已取得的高校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歸來的報名人員,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
國內2021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4)相關獎勵或綜合成績排名證明材料。
(5)與報名表同底的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
(6)其它材料。報考高中信息技術崗位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但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高中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高中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
②師范類學生需提供師范類畢業(yè)生的證明(如畢業(yè)證書上標注師范類,或當地當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上所在大學專業(yè)標注師范類)。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畢業(yè)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證明,浙江省以外高校畢業(yè)的須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211”或“雙一流”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不需要提供。
3.報名方式:
將報名材料以壓縮電子文檔形式發(fā)送至郵箱rz@razx.cn,壓縮文檔文件名為報考學科+姓名+手機號,須包括如下內容:
(1)報名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掃描文件,jpg格式,文件名為姓名+材料名;
(2)報名表,word格式,文件名為姓名;
也可帶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和電子稿來瑞安中學現場報名(必須本人到場),地址:浙江省瑞安中學勤耕樓503室(浙江省瑞安市瑞湖路398號)。
(二)資格審核(必須本人到場)
1.入圍資格審核。
根據報名材料和學校實際需求情況,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員。2021年6月2日(星期三)前,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圍考試人員。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以電子郵件報名的入圍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校接受資格審核,現場報名的不再進行資格審核。
2.資格審核材料。入圍資格復審對象按崗位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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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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